为健全学院安保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能力,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在院内各单位设立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选报一名同志担任本单位安全员,重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多名同志负责。各单位选定人员后,填写《各单位安全员选定表》(见附件1),于11月8号18:00前送至保卫处。
二、请各系辅导员在每个班级中选定一名责任心强、群众基础良好的学生担任本班安全员,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对本班所属区域的隐患进行排查和上报。各系选定人员后,请各系于11月8日18点前将填写的《各班级学生安全员选定表》(附件2)交于保卫处。
三、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各单位安全员应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开展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在单位内部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好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和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学院将定期对各单位安全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并适时进行年终奖惩。
注:1、安全员一经确定,如未出现该安全员所属部门变动、离职等情况不能随意更换。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更换安全员,请单位负责人督促做好工作交接,并报保卫处备案。
注:1、安全员一经确定,不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更换,请各系辅导员督促做好工作交接,并报保卫处备案。
附件/2013-11-7-9-51-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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