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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2013学年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10-13点击数:

为加强对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掌握校内车辆的信息,请经常进出学院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到保卫处办理2012—2013学年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车辆范围

(一)学院公车。

(二)学院教职工的私家车。

(三)学院学生的私家车。

(四)因公务经常来访学院的车辆。

(五)经常来访学院教职工的车辆。

(六)超市商业服务网点的送货、拉货的车辆。

(七)其他有正当理由经常来访学院的车辆。

二、办证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至10月31日,到保卫处办理。学院各大门从11月1日起开始检查新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原车辆通行证到期的也请自通知之日起到保卫处更换通行证。

三、办证手续

(一)学院内部车辆(含学院公车、学院教职工的私家车、学院学生的私家车)以及学院外部对公车辆(含因公务来访学院的车辆)。

请车主(或驾驶员)持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或到保卫处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学院外部对私车辆(经常来访学院教职工、家属的车辆以及超市、商业网点的送货、拉货的车辆)。

请车主(或驾驶员)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或到保卫处领取)持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登记办理车辆通行证,并交纳工本费、管理费50元。

(三)其他有正当理由经常来访学院的车辆,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方法请到保卫处咨询,电话0317-8881350。

车辆经常来访的教职工为车辆的责任人,车辆经常来访的学院单位为车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应该协助保卫处对车辆进行管理,并督促车辆遵守《车辆进入校园须知》(可到保卫处网站查询)。

四、车辆通行证的使用

(一)当车辆进出校门,在校园内行使、停放时,请驾驶员将车辆通行证的正面向外,放置在驾驶员前面的挡风玻璃内,以备管理人员查看。

(二)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驾驶员需联系有关单位或个人说明正当进校理由,经门卫核实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为防止外来不明车辆给校园带来安全隐患,无车辆通行证且不在门卫处登记的车辆,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校园。

(四)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车主(驾驶员)需到保卫处办理换证手续。

五、外来检查车辆及车队的通行

(一)如各部门(单位)有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请提前通知保卫处予以放行。

(二)如各部门(单位)、教职工、学生有四辆车以上(含四辆)的车队来访时,请提前通知保卫处予以放行。

为维护学院秩序,保护广大师生教职工、来访人员的利益,请大家及时更换车辆通行证,并尊重、配合门卫的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保卫处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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