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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校园贷”的安全提示

作者:时间:2017-04-24点击数:

关于学生“校园贷”的安全提示

近年来,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和高风险理财,令其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发恶性事件。为此安全工作处特提醒广大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了解校园网络借贷现状

校园贷通常分为四种:1、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2、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3、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4、以大学生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他们接受公司培训,进而诱导大学生以贷款的形式支付高额学费。

二、校园网络借贷存在哪些风险

“校园贷”存在的诈骗风险:1、骗取学生个人信息,代替别人办理贷款业务;2、帮助大学生办理贷款后,冒用其身份继续贷款;3、以贷款前需收取担保金、人身保证金等为借口,反复诱骗贷款大学生汇款;4、骗取大学生父母、辅导员、同学等信息作为隐性担保人,如不能按期还款,就会采取恐吓、骚扰等方式要求隐性担保人代为还款。

三、如何防范校园网络借贷

1、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活动;2、不鼓动、不胁迫他人在“校园贷”中借款;3、不张贴、不转发“校园贷”信息;4、不冒用、不顶替他人身份进行校园贷款。

四、典型案例:

案例一:郑某,男,21岁,因迷恋足彩,从2015年开始通过网络借贷买彩,继而冒用或请求同学帮忙借贷,欠下60多万元巨债,无力偿还,于2016年3月9日晚在山东青岛的一个宾馆8楼跳楼自杀。

案例二:学生王某,从2011年开始与不良社会青年“打成一片”,学会了高消费和赌博,钱不够用就找同学借、向高利贷公司借,先后找同学借款近2万元,向高利贷公司借款3万余元。2012年上半年,高利贷公司使用各种手段逼迫王军还款,王某父亲于2012年10月份通过东拼西凑的近10万元还清了高利贷公司的本息,并向借款的同学立下借款单据。王某的行为导致自身和家庭背负上沉重的心理和经济负担!

案例三:武汉某高校学生彭某,于2015年开始通过网络贷款公司先后贷款近10万元,2016年3月在校外非正常死亡。此案还在侦办之中。

案例四:某高校学生李某,于2016年2月份开始先后在“趣分期”、“优分期”、“99分期”、 “名校贷”、“人人分期”、 “分期乐”、“湖北消费”、“爱子贷”、“招联520”、“捷信”、“52校园”、“花儿朵朵”等12家公司借贷本金7万余元。当得知加上利息等费用,要还的钱已经翻倍的情况后,李某的家长于3月17日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案例五:大四应届毕业生赵某,在找工作期间看到某机构的介绍,经培训后可介绍到有业务联系的某大型国企工作,但需缴纳高额的培训费,由于学生无力一次性缴纳高额培训费,该机构称可通过手续办理分期业务,由于认识不足,赵某与其签订了八万余元的分期协议,

深陷债务泥潭。

安全工作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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