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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安全提示

作者:时间:2012-06-06点击数:

进入6月份以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敏感期。一方面学生临近考试、毕业、学习、就业、情感压力增大;另一方面,进入夏季,食品,用电,天气等安全隐患增多,因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毕业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平安,文明离校。请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一、财产安全

1、毕业离校期间应酬、外出活动较多,平时进出宿舍的时间规律打破,进出人员结构复杂,频率增加。这就为某些小偷小摸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混入毕业生中进入公寓,伺机盗窃;有的本是在校生,熟悉宿舍内情,发现有宿舍不关门窗顺手牵羊。有的发现本宿舍或邻宿舍有贵重物品及现金,看对方疏忽大意产生临时行窃的动机和行为。希望大家在这段时间加强自身防范,提高警惕,要注意宿舍内个人财物的安全,特别是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手关好门窗,锁好自己的箱、柜,防止财物丢失。

2、在进行照相、聚会等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照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

3、对废弃的私人信件和其它物品要妥善处理,绝不可在宿舍、卫生间、楼道焚烧、丢弃。

4、托运行李物品时要选择正规、可靠地物流公司。

二、食宿安全

1、毕业生相聚一定有所节制,适可而止,切忌过量饮酒,酿成祸端。

2、时值夏日,务必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再无证摊点购买各种不洁食品,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夜间不可通宵闲聊、酗酒,以免引发火灾或不安全事故,更不能向宿舍楼下乱扔杂物、酒瓶,防止意外伤人。

4、禁止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无论是毕业生还是在校生都不能晚归。

5、在宿舍夜间睡觉和中午午睡时要锁好门,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门,贵重物品锁进柜子里,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6、要爱护学校教学设备和公私财物,严禁任何人故意损毁。

7、发现可疑之人要迅速报告保卫处工作人员。

三、交通安全

1、要警钟长鸣,切莫错误地认为校内无事,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时时提高警惕。

2、要熟悉校内路线地形,特别在拐弯处、下坡处、十字路口要慢速行驶,记住易出事故地段。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相互追逐;校园内不允许学生开“英雄车”。

4、要精力集中,无论行走还是骑车都应靠右行,见到各种车辆提前避让。

5、骑车、驾车要慢速行驶,复杂地段缓慢而行,必要时下车推行。

6、严禁一切无序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

7、路途乘坐交通工具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再途中交友,不要把自己的详细情况告诉陌生人,也不能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在自己一人,无同学或朋友看管自己行李物品的情况下,不要接受他人帮助搬运行李,也不要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品、饮料等。谨防陌生人以介绍工作、交朋友等为名,诈骗钱物或伤害人身。

8、乘坐汽车、公交车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宁可推迟行程,也不要乘坐超员、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乘坐火车时,不要将手袋、手机等物品随意搁放,谨防他人顺手牵羊盗走。

9、乘车时一定要乘坐正规营运单位的车辆,并妥善保存乘车凭证(车票),下车时要提前清点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10、一旦在路途遇到财物被盗或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乘务员报告,可用有效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争取其他乘客的支持帮助,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挽回损失。

四、珍惜友谊、珍爱生命

1、应妥善处理在校期间的各种矛盾纠纷或感情纠葛,切不可采取过激方式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恶果。

2、珍惜几年来的同窗之谊,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遇事冷静,不说过头话,不办过头事。

3、学会调节和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能够承受挫折与压力,钦佩顽强的生命。

4、积极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文明上网;学会拒绝烟酒和毒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方法。

五、假设警示案例

[案例1]个人信息不慎泄露,被不法分子诈骗钱财

某高校04届毕业生李某,家住广东省揭东县。该生即将毕业,在找工作时使用的自荐表上有自己家庭的详细地址和电话,被不法分子所利用。11月27日上午,该生所在宿舍同学接到不明电话,电话中不法分子以重庆市公安局的名义称正在追捕罪犯,罪犯电话转接到该生所在宿舍的电话上,现在罪犯即将抓到,请同学配合将电话线拔掉,听到这样的情况,该生所在宿舍同学便拔掉了电话线。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又给该生家打电话说该生在学校遇车祸急需用钱,让其家长尽快汇款,其家长闻讯后非常焦急,立即打电话到该生宿舍询问,但由于电话线已被拔掉,情急之下其家长便按照不法分子提供的账号汇了25000元,至中午一点多其家长辗转于该生取得联系,发现被骗。随后,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案例2]心理素质差导致轻生

某高校建工系大四一名学生,参加结构力学补考时作弊被监考人员发现处理,后产生轻生念头,从位于7楼的教室窗户上跳下轻生。

某高校03届一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女友分手,产生轻生念头,跳楼自杀身亡。

[案例3]毕业生自身安全意识淡漠,发生意外伤害

某高校一毕业生在四川都江堰乘坐缆车游玩时,将头伸出缆车窗外,头部被缆绳夹住,导致死亡。

[案例4]毕业生离校前为钱财杀害他人被判故意杀人罪死刑

张某,男,某高校材料系89级学生,2003年7月3日离校马上走上工作岗位。而他于2003年5月29日上午窜入原中学班主任陈某(女)老师家,因钱财与老师发生争执,进而用匕首残忍地将陈杀害。张某于2006年2月23日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案例5]毕业前夕铤而走险盗窃他人钱财被刑事拘留

孙某,男,某高校水电学院04级学生,08年6月12日在铁炉庙一住户家窃得一万元存折一张,提取现款后挥霍,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孙某被拘留接受法律制裁。

[案例6]离校前夕打架伤人,被开除学籍

张某,男,24岁,某高校06级学生。2010年7月1日晚,其酒后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后相互厮打,张某将一啤酒瓶摔碎后,将啤酒瓶乱舞,将机电班学生朱某臂划伤12公分,经诊断为左侧腕屈肌腱断裂,尺神经断裂。张某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案例7]酒后打架伤人,被刑事拘留

程某,男,某高校自动化学院计专05级学生。2009年5月28日晚,程某同本班学生等七人至校西五楼东天台喝酒划拳至夜1:30分左右与法学院学生刘某等人发生冲突,冲突中,程某用一啤酒瓶砸在对方头部,酒瓶被打碎,之后程某继续用手中的碎啤酒瓶瓶颈部分向刘某颈部,肋部乱捅乱划,致其下唇,颈,胸肋部,左臂多处裂伤,缝合25针。程某被刑事拘留。

希望毕业生同学们在学校最后的时间里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团结互助,和睦融洽,既要维护学校声誉和稳定,又要确保自身安全。

最后,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衷心祝愿2012届全体毕业生同学平安健康、前程似锦、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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