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现就将有关巡逻工作及相关责任作如下安排、说明:
1. 路面(含校门前路面):要求无脏、乱现象,无建筑材料,无路面施工(特别是和水泥、石灰、沙浆)现象,无其它障碍物,路面无新痕迹破损现象。各种车辆停放有序,保持畅通无阻。路面排水顺畅,无严重积水现象,无影响学校整体形象。
2. 公共绿化草地:无人睡觉、坐地、躺卧、乱扔垃圾现象,无大的垃圾杂物,无人为破坏花草树木、无人偷盗(指花木场)现象,无大的断枝枯木现象,无停放摩托车、单车现象。
3. 公共设施设备(主要指室外电线、电讯、给排水设备、文体设施):无人为破坏现象,无私自拆装、接拉用水用电现象,无盗窃现象,无安全隐患现象,无迁移现象,无擅自使用现象,广告牌、标识牌及护栏无损坏、歪斜现象。
4. 人员(指除学生和教职工以外的人员):无推销、派发、张贴广告、拾破烂现象,无打架斗殴、聚赌现象,无越墙、私闯现象。
5. 湖:湖边无小孩玩耍、戏水、游泳现象,湖中无大的垃圾现象,湖边无人捉、钓鱼现象,
6. 二期工地:无非建筑施工、闲杂、可疑人员出入工地。对大件的物品、设备运出时应进行盘问。
7. 其它:教学楼、体育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周围,及人员密集的地区,无其它可疑人员出现。
1. 白天:多问(特别是可疑人员、物品)、多查(校内公共区域、角落)、多看(认真细致)、勤巡。
2. 晚上:静听、细看、详查、多照、多巡,不放过每个角落、区域。
行政楼、图书馆、教学楼、第一学生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场、第二学生食堂、教师公寓。
白天:(08:00—23:50)每小时巡逻1次,巡逻时间为整点巡逻。
夜晚:(00:00—07:50)每俩小时巡逻1次,巡逻时间为整点巡逻。
3. 小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讨当班发生的事情,传达通知,安排工作。
5. 属于下班的,由班长交接工作后组织集合,先由保安汇报当值岗相关的工作情况,然后由班长总结本班的情况和传达有关的通知,再下班。
2. 交接物品:巡更棒、充电器、对讲机及其它相关物品的完好无缺。
3. 交接事项:本班未完成的事项;本班所接收到的重要口头或书面通知;本班发生或处理的重要事情;下班需跟进的事项;本班借用或被借的物品。
1.各巡逻人员必须依照编排表按时到岗、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任意与他人调换(临时安排和当值班长同意的除外)岗位,一旦发现将对双方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2.巡逻人员应将当班发生、发现的重大、特别事情报班长和上级领导,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违反相关以上规定的,按《保卫处奖惩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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