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滨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车辆和物资进出校园有关规定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类机动车进校凭证办理按照原有《关于办理机动车辆出入智能卡、出入证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即:
1、凡需进校的机动车辆应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规定,服从管理。无牌无证机动车禁止入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应减速慢行,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区域停放,禁止在主干道和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
2、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校内驾驶电动车限速20km/h。
(1)校内教职工:教职工办理自动蓝牙卡出入校园。还未办理蓝牙卡的新车,可暂凭教师本人“一卡通”进入校园并尽快办理自动蓝牙卡。
(2)在校学生:原则上不鼓励在校生开车进校,如有搭载大件行李或遇恶劣天气确需车辆进入校园的情况,需由学生出示本人一卡通或学生证后登记入校。
(3)校内业务联系者:按照出入证办理流程,联系业务单位签字盖章后办理车辆出入证。
(4)其他外来车辆:工作时间内有正常来访理由的车辆,需持有效证件登记入校。有探亲访友的外来车辆,需由教职工到来访车辆进出门岗持本人“一卡通”提前登记或现场登记,相应车辆方可进入校园。
物资出入校园必须接受楼管、保安人员检查;所有物资出校,均须填写《海滨学院物资出门证》(附件2),相关单位负责人需在出门证上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出校。
货运车辆进校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的上午7点至上午8点和下午5点至下午6点两个时段,周末进校时间不限制。
学校东门晚11点至次日6点关闭,该时间段只开放学校南门。
请各单位告知本单位所属人员配合学校管理,该通知和附件均可到学院安全工作处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办理机动车辆出入智能卡、通行证的通知(内附申请表)点击下载.rar
附件2:物资出门条(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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