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情提示 > 正文

校园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

作者:安全保卫处时间:2025-09-25点击数:

案例一:2024年12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一高校电动车停放处发生火灾,现场火光冲天,浓烟直冲宿舍楼。电动自行车车棚停放处的一大片电动自行车被烧,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救,没有学生受伤。

案例二: 2024年11月8日,广东省东莞市一高校宿舍楼一楼突然发生火灾,爆燃冲起很高的火焰,据了解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所幸无人员受伤。

案例三:清华大学学生处通报: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案例四:2024年10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的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也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与东莞理工学院的火灾不同,此次着火点位于宿舍楼旁的电动车棚。经过调查,火灾的起因是配电箱的老化,这一故障最终导致了电动车棚的燃烧。幸运的是,消防部门同样迅速出动,成功扑灭了火灾,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

案例五:2024年10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某高校也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夜间充电自燃的事故。这场火灾在几分钟内迅速蔓延,伴随着爆炸声。幸运的是,消防部门迅速响应并成功扑灭了明火,确保了无人员伤亡。


Copyright©2024  沧州交通学院 | 安全保卫处  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邮编:061199  电话:+86-0317-8880813